tingfenghu
級別: 工控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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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比較流氓,不放你走. 你工作期間所做的應該都算是公司的,如果不上交,這些是不行的.如果簽了保密協議還得遵守.某些行業還競業協議,不過公司即使你離職仍然每個月付你一部分錢才會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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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aihua99
工業機器人應用,非標設備制造。
級別: 家園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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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年2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就是說,你只要是利用公司的工具或資源,或是工作時間開發的東西,均歸公司。如果你用自己的工具,業余時間開發的,跟公司業務不相關的產品,歸你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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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22
級別: 探索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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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atahaha
臺達代理
級別: 論壇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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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們勞動合同簽沒有,,,沒有好辦,,,那你愛給不給,,,簽了的話就應該在合同里有體現這些技術資料是歸誰所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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